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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赤峰市获得的各项荣誉称号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1、国家卫生城市
    1995年9月,全国爱卫会正式授予赤峰市“全国卫生城市”光荣称号。
2、全国“双拥模范城”
    1993年1月10日,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赤峰市“全国双拥模范城”的称号。翌年7月24日,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国双拥模范城(县)命名大会,赤峰市再次被命名为“全国双拥模范城”。1997年1月

15日,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命名赤峰市为“全国双拥模范城”称号。至此,赤峰市获“全国双拥模范城”殊荣“三连冠”。
3、全国绿化先进市
    1991年3月12日,全国绿化委员会、国家人事部、国家林业部授予赤峰市“全国绿化先进市”称号,并颁发奖状。
4、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
    2000年3月10日,国家林业局授予赤峰市“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”称号,这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。
5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
    1992年2月,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赤峰市“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”。1997年5月,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对1993~1996年期间,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,授予赤峰市“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”。2001年8月25日,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、国家人事部授予赤峰市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地区”称号。至此,赤峰市“三连冠”获此殊荣。
6、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市
    1999年9月,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赤峰市“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市”称号。
7、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市
    2000年11月,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授予赤峰市“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市”称号。
8、全国防沙治沙十大标兵单位
    2002年6月17日是第八个“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”全国绿化委员会、人事部、国家林业局、中共中央宣传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表彰大会,赤峰市被评为“全国防沙治沙十大标兵单位”之首。
9、联合国“全球500佳”环境奖
    2002年5月15日,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内罗毕公布中国赤峰市敖汉旗荣获本年度“全球500佳”环境奖。6月4日,联合国在中国深圳市召开2002年世界环境日国际纪念大会暨“全球500佳”颁奖典礼,联合国副秘书长、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特普费尔向赤峰市敖汉旗颁发了奖牌。
10、中国优秀旅游城市
    2005年1月8日,赤峰通过验收正式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。
11、中国50家投资环境诚信安全区
    在首届中国诚信建设成果展上,赤峰市被组委会评为“中国50家投资环境诚信安全区”之一。
12、中国最佳旅游胜地
    2006年2月,在首届中国旅游营销年会上,赤峰市荣获“中国最佳旅游胜地”称号。
13、中国最具民族特色的旅游城市
    2006年5月,在潍坊召开的中国旅游电视周上,赤峰市被百家电视媒体评为中国最具民族特色的旅游城市。
14、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
    2005年10月,由爱国华人商会世界著名企业联盟、美中经贸投资总商会、全球华人名牌网等机构联合推选的2005年度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推选结果公布,赤峰榜上有名。
15、中国旅游竞争力百强城市
    2006年11月,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“2006中国首届旅游竞争力年会”上,我市喜获“中国旅游竞争力百强城市”称号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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