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、左旗、右旗、林西、克旗、翁旗、敖汉旗等地;南部为卓索图盟,包括现在的喀喇沁旗、宁城县等地。旗设札萨克,即旗长,负责本旗的司法行政管理。盟设盟长、副盟长,从各旗札萨克和闲散王公中推选,并报皇帝任命。
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,赤峰地区分别隶属于两个省区。以西拉沐沦河为界,河北部的旗县属于昭乌达盟,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;河南部的旗县属于卓索图盟,归热河省管辖。 1955 年,卓索图盟和热河省撤消,赤峰地区南部各旗县统一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。 1956 年昭乌达盟首府从林东迁往赤峰。 1969 年 7 月,昭乌达盟划归辽宁省, 1979 年 7 月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。 1983 年 10 月,经国务院批准,撤消昭乌达盟,设立赤峰市,实行市管县体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