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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红 山 区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一、 地名来历
    清乾隆三十九年(公元1774年)建城,清政府在此设乌兰哈达理事通判厅。以城东北一座褐红色花岗岩山峰命名。“乌兰哈达”系蒙古语,意为赤色山峰。新中国成立后一直沿用赤峰市( 县级市)。1983年10月10日,经国务院批准,将昭乌达盟公署撤消,建赤峰市, 故将原赤峰市改建置红山区至今。
二、红山区概况
   赤峰市红山区为市辖区、赤峰市政府驻地,全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。
地理位置:地处北纬42°13′,东经118°53′之间,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东部区。 历史上是举世闻名的“红山文化”的发祥地。汉代为匈奴左地,唐代属饶乐都督府,近代属中京,元、明代为蒙古属地,清代设乌兰哈达理事通判厅。新中国建立后,历经半个多世纪,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长足发展,红山区素有塞北“文明城市”之称,是全国卫生城。是多元化经济开发区,地上地下资源丰富,国内投资开发日趋增多。 是赤峰市及环渤海经济区开发的重点地区。 全区东西长25公里,南北宽14公里, 总面积169.63平方公里。全区辖1个乡,2个镇,9个街道办事处,18个行政村,98个居民委员会。2002年全区总人口30.5万人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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